“新娘,你愿意嫁给面前的新郎作为你的丈夫吗?”
我从一正白光中醒来,就看见了司仪面带期待的笑容。
我阴沉着脸,死死盯着
如今墨徒数量不少,分散在一个又一个矿星上,杨开也无从判断到底哪一批墨徒会跑到这里来寻死,只能选择在此地守株待兔
面前的余文远,也就是这场婚礼的男主角。口里只吐出了三个字:“不愿意。”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婚礼现场。
这婚爱谁结谁结,反正老娘是不可能结!
二.
不得不说,我看见余文远的脸就觉得恶心。
毕竟谁也想不到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生物化学博导实际上是个科研疯子,甚至可以拿人的性命来满足他自己的研究欲望。
当初我看上他就是因为自己是个学渣,对这种科研人员有着无限的尊崇,所以才迷失了自我。
原以为,他看上的是我的钱。
没想到,他忒狠,看上的竟是我的身子!
上一世在他的实验室中我被迫注射药剂成为了丧尸中的一员。
但奇怪的是,我变成丧尸之后并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而是以非常游离的状态保持着某种清醒。
所以,我进阶的速度异常凶猛,直到最后成为了唯一可以控制所有丧尸的丧尸王。
这个过程也是极其可喜可贺。
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混乱的思绪,拿
伊秋水骑着一匹高壮的马兽,她上身挺直,衣衫包裹着身躯显露着那纤细的小腰与高耸的丰满,双腿又长又直
起手机一看,屏幕上面的名字正是我那亲爱的闺蜜加伴娘—何彩彩。想起她的嘴脸,我果断的挂掉电话把车开往自己在Q市的公寓。
我父母在我十九岁的时候一起出了车祸,唯二留给我的就只有银行八位数的存款和一群对我虎视眈眈的亲戚。
余文远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步入我的生活,细心帮我照料家里的事情。
说我不心动那是假的。
如果没有实验室那件事情,自己依旧会百分百的信任他,依赖他。
可见恋爱脑害人不浅。
我吐了一口浊气,将车开到公寓,上楼换衣服外加收拾行李,顺手定了去T市的飞机票。
这间公寓只是我在Q市临时落脚用的,装修简陋,防御性极低。
再加上Q市是末世最先沦陷的几个城市,根本就不是久待的地。
就在我换衣服的同时,电话又响了起来。
我瞄了一眼正在响的手机,思索了一下还是接通。
“晓晓,刚刚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突然就不结婚了?”余文远的声音温柔又细腻,一点都不像刚刚被拒婚的新郎。
永远从容不迫还真是他一大优点。
我清了清嗓子:“没什么,就是不想结了。”
“怎么,是身体不舒服吗?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电话那头的声音难得紧了一下。
“不用了。”我拒绝了他。
“好,”他的声音依旧温柔,没有半点不满,只是继续叮嘱道:“冰箱里有牛奶记得喝,我还要处理这边的事情,一会回来再说。”
余文远的话提醒了我。
牛奶。
余文远对我向来包容,我拒绝的事情绝对不会在他的口中出现第二次。
只有牛奶。
一天两次,从不落下。
现在回想起来,他给我的牛奶味道总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不止不难喝还带有一种奇异的香味。
我曾经问过他,牛奶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可是他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
维生素。
现在想想,自己是有多脑残才会相信自己要喝四年的牛奶泡维生素